甲磺酸培氟沙星片
甲磺酸培氟沙星片

生产单位:宜昌人福

招商区域:吉林省,辽宁省

产品类别:西药产品

产品小类:抗感染药, 泌尿生殖系统药

规格:

【药品名称】
通用名:甲磺酸培氟沙星片
英文名:Pefloxacin Mesylate Tablets
汉语拼音:Jiahuangsuan Peifushaxing Pian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磺酸培氟沙星.
其化学名称为:1-乙基-6-氟-1,4-二氢-7-(N-4-甲基-哌嗪基)-4-氧-3-喹啉羧酸甲磺酸盐.
其化学结构式为:



分子式:C17H20FN3O3·CH3SO3H
分子量:465.49
【性 状】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药理毒理】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对下列细菌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伤寒及沙门菌属等以及流感嗜血杆菌、奈瑟菌属等.对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也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对肺炎球菌、各组链球菌和肠球菌仅具轻度作用.此外对麻风杆菌也有抗菌活性.
甲磺酸培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 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单剂量口服 0.4g 后,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5 ~6mg/L.有效血浓度可维持8小时.血浆消除半衰期(t1/2β)较长,约为10~13小时.
本品吸收后广泛分布至各组织、体液,组织中的浓度都能达到有效浓度.
本品主要在肝内代谢,约 20%~40% 自肾排泄,尿液中的有效浓度可维持24小时以上.
【适应症】 适用于由培氟沙星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一日0.4~0.8g(2~4片),分2次服用.
【不良反应】
1. 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 过敏反应: 皮疹、 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 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4)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 ,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禁 忌】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 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 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 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 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消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 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2. 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 P450 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 (t1/2β) 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应避免合用,不能避免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3. 环孢素与本品合用时,其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4. 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并调整剂量.
5. 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6. 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咖啡因的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7. 含铝、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的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规 格】 0.2g (按培氟沙星计)
【贮 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 装】 铝塑包装 12片/板,1板/盒,400盒/箱;6片/板,1板/盒,600盒/箱.
【有效期】 3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10

公司名称 千虹医药
联  系  人 千虹医药
手机 13381365278
电话 010-56228779
QQ号 318424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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