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鱼腥草糖浆
**-复方鱼腥草糖浆

生产单位:黑龙江中桂制药

招商区域:全国

产品类别:中药产品

产品小类:儿科用药,祛暑/解表/和解药,清热/解毒/消炎药,耳鼻咽喉口腔科

规格:液体剂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复方鱼腥草糖浆
汉语拼音:Fufang Yuxingcao Tangjiang
【成 份】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蔗糖、苯甲酸钠.
【性 状】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久置有少许摇之易散的沉淀.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规 格】每瓶装10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 装】玻璃瓶.每盒装1瓶.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10672008及药品补充申请批件2010B01292.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606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4年01月10日
公司名称 千虹医药
联  系  人 千虹医药
手机 13381365278
电话 010-56228779
QQ号 3184242786
公司网址 http://www.qhmed.com/
Email 31842427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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