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生产单位: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

招商区域:全国

产品类别:西药产品

产品小类:

规格:颗粒剂

【功能主治】

1、下呼吸道感染:由产生β-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  

2、耳鼻喉感染:由产生β-内酰胺酶的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如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咽炎;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产生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伯杆菌引起.如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  

4、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或肠杆菌引起.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盆腔炎、淋球菌性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   

5、其他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产品英文名】

Amoxicillin and Clavulanate Potassium Granules

【药品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药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7:1).

【药理作用】

1.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而且维持较久,血清半衰期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   

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9.由于本品在胃肠道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故可在空腹或餐后服用,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

【不良反应】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腹部不适、胃肠胀气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

【产品规格】 228.5mg(C16H19N3O5S200mg与C8H9NO528.5mg)

【包装规格】 9袋*400盒

【孕妇用药】

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的1/4~1/3,故孕妇禁用.  

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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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给药间期.

【用法用量】

温水冲服,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8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
1 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1袋半(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 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1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贮藏方法】 密封,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9.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导致棱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引发“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应明确诊断并采取适当措施.
【禁 忌】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100

【生产厂家】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迎春分公司

公司名称 千虹医药
联  系  人 千虹医药
手机 13381365278
电话 010-56228779
QQ号 3184242786
公司网址 https://www.qhmed.com/
Email 31842427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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