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包装:棕色玻璃瓶,每盒装10支.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408
规格:每支装10毫升.
包装:棕色玻璃瓶,每盒装10支.
有效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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