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2次.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
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
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10.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 格]每袋重10克(含对乙酰氨基酚0.2克)
[贮 藏]密封.
[包 装]每盒装6袋/9袋;铝塑复合膜袋.
[有 效 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138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
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
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
10.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 格]每袋重10克(含对乙酰氨基酚0.2克)
[贮 藏]密封.
[包 装]每盒装6袋/9袋;铝塑复合膜袋.
[有 效 期]二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8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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